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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房還強制搭售車位 玩的到底是啥套路

    發布時間:2019年03月18日 來源:溫州晚報

      以某房開名義簽訂的合同,蓋章卻是“萬豪地產”

      溫州網訊“中介簽合同時沒說會強制搭售車位,結果房開說一定要購買,現在房子我不要了,中介的6萬元定金是不是應該退給我?”3月15日,市民徐先生向《合力維權》欄目投訴,自己當初與萬豪房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豪房產”)簽合同時,合同上沒寫買房后還要強制再買一個車位,現在自己退了房,要求萬豪地產把定金退還,對方卻拒絕了。

      當天,記者聯系萬豪地產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徐先生已經與房地產開發商(以下簡稱“房開”)簽了購房合同,這定金不能退還。

      對此,浙江海昌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效認為,合同尚未成立,萬豪房產代收取的定金應予退還。

       -市民投訴簽合同沒說要強制購買車位買賣不成立,退定金6萬元

      去年年底,市民徐先生在朋友的推薦下,相中了萬豪房產銷售的濱海12路東方府邸的一套房子。2019年1月15日,徐先生與萬豪房產簽訂合同,合同上寫明,徐先生支付萬豪房產6萬元定金。2月1日,在房子開盤后,徐先生與房開去簽合同,并交了3萬元的誠意金?珊贤瑒偤炌瓴痪,房開說,要另外再買一個車位。

      “那這房子我不要了,當初中介沒跟我說要強制買一個車位,這車位我根本不需要!彪S后,徐先生向房開提出要求退房,并將3萬元誠意金一并退還。經過協商,房開將誠意金退還給徐先生。

      房開的退款到手了,中介的6萬元定金卻遲遲退不了。徐先生多次找上萬豪房產,要求將6萬元拿回,可是對方一直以“錢已經付給高層”為由拒絕退還!爸薪檫@就是違約,當初簽合同沒說要強制購買一個車位,現在我交易失敗,他們本就應該把定金退回給我!毙煜壬f。

      -萬豪房產客戶已與開發商簽訂合同買賣成立,這錢不能退

      “當初我們說好把這房子給徐先生拿到手,這6萬元就不退還!比f豪房產相關負責人任某說,“我們費力幫他從房開手里拿了房子,這6萬元錢已經給了從中間搭線的高層,徐先生也承認這房子,與房開簽訂購房合同,這買賣已經成立!

      任某介紹,如果他們沒拿到這房子,他們也要加倍支付徐先生12萬元,F在,房子拿到手了,徐先生卻因為車位問題自己反悔了,所以這錢不能退。而且,自己在得知徐先生退房后,將誠意金中包含的1萬多元中介費都退還給了他。

      針對車位問題,任某說當初自己跟徐先生簽合同時,告知過他,可能會搭售一個車位。但是當時房子未開盤,自己也不能確定是否會搭售車位。

    N 編輯:張梭梭責任編輯:周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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