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各經營者,嚴禁哄抬涉疫產品價格!這份提醒告誡函請查收
文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涉疫產品價格行為提醒告誡函
全縣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進一步調整優化,為科學精準做好防控工作,切實做好新形勢下文成縣涉疫產品市場價格監管,確保防疫物資及生活必需品價格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提醒告誡如下:
一、合理自主定價。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用好自主定價權,依法合規經營,開展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自覺維護涉疫產品市場價格秩序。
二、嚴格明碼標價。經營者應當明碼標價,切實做到價簽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完整、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違規捆綁銷售、搭售其他商品。
三、嚴禁價格串通。不得違規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四、嚴禁哄抬價格。不得利用疫情事件采取不正當手段違法大幅提高藥品、醫療器械、糧油、蔬菜、肉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的銷售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推動商品價格過高、過快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五、嚴禁價格欺詐。不得利用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虛假價格承諾等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六、嚴禁虛假宣傳。不得夸大涉疫產品防疫效果、虛假宣傳、實施商業混淆等不正當行為。
自本提醒告誡函發布之日起,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應高度重視,加強價格自律,立即開展自查自糾。文成縣市場監管局對經提醒告誡仍然不整改的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從重從快處罰,情節嚴重的將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歡迎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對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有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有關票據憑證并及時撥打12345進行投訴舉報。
文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6日